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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学院第九届“杏林杯”学术科技节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12-01 15:50:14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以内容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创新活动为广大师生提供一系列独特的“精神盛宴”,以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科技节为载体,全面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风建设,弘扬科学精神,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激发广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热情,积极营造校园良好的学习环境、学术氛围和科技创新氛围,推动我们大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完善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运行机制,配合做好“挑战杯”、“天堰杯”“远志杯”等国家级、省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选拔及参赛工作。

二、活动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三、活动主题

激发学术热情弘扬中医药文化

四、活动内容

(一)云南中医学院第九届“杏林杯”学术科技节作品竞赛

组织我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集中展示我校青年学生开展学术科技实践的最新成果,评选出优秀作品、学术科技标兵、优秀组织奖。

(二)云南中医学院第九届“杏林杯”学术科技节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评出我校在学术科技研究及指导学生学术科技活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和在学术科技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典型进行表彰。引导我校青年教师不断进取,带领和指导大学生取得更多研究成果;激励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到学术科技活动中,推动我校青年学生学术研究进程。

(三)云南省学术科技节活动

参加“云南高校青年学术科技节”的宣传、云南省“科技活动周”活动、优秀事迹和个人报告会宣传系列活动。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比赛。

(四)全国学术科技节活动

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到全国参加相应类型的比赛。

(五)校园学术科技系列活动

在组委会的统筹安排下,结合我校实际,广泛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校园学术科技系列活动,包括“读经典 经典 用经典主题系列活动、“中药花卉”野外采集活动、中草药识别与标本制作展示、“李时珍杯”中医药知识竞赛、“兰茂杯”知识竞赛、卫生法律知识竞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远离艾滋·拒绝毒品”主题教育活动等。将学术科技节宗旨和主题持续贯穿于各项赛事和活动中。

(六)科技社会实践活动

结合学术科技节主题,每年利用寒暑假期开展“三下乡”、社会调研等社会实践活动。

(七)总结表彰

科技节组委会将对科技节期间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获得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胜的单位和个人、获得学术科技活动标兵的个人等进行表彰,宣传和树立我校学术科技典型,深化科技节的内涵,扩大科技节的影响。

(八)作品展示

加强我校师生的创新意识及鼓励更多学生去参加科技创新,从入围作品中选出若干,在大学生科技节展上进行展示,并将优秀作品汇编成册

五、活动进程

(一)2016年11月—12月(宣传发动阶段

印发科技节通知、活动方案等文件。学校成立组委会,制定活动和参赛评选方案;动员和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加系列活动和相关赛事。

报送方法:参赛者首先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纸质版)并交各分团委(团总支)。各分团委(团总支)收齐后,并填写《申请书汇总表(附件4)》统一于2016年12月12日(周10:00前报送校团委。12月上旬举行启动仪式。12月下旬对所有立项者(通过初审者)集中进行专题培训。

(二)2017年1月-3月(校内竞赛阶段)

各二级学院(部)广泛开展与科技节的主题和要求相一致的系列活动,负责本部门作品的征集、汇总、初评、推荐及资格审查等工作,3月下旬按作品类别完成校内的初赛(通过提交作品情况评选)、复赛(通过竞赛方式评选,并在团委官网上公布名单)工作。

报送方法:各二级学院将作品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材料并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5)》统一2017年3月15日前报送校团委。书面材料按照统一标准制作装订成册(参见附件中的作品格式要求)。

(三)2017年4月-5月(校内评审阶段)

竞赛组委会根据申报作品类别、数量,聘请各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和教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对入围决赛的参赛作品进行展评、竞赛、终审,最终评出优秀作品(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四)2017年5—6月(省级竞赛阶段)

总结校内学术科技节活动情况。依照参赛作品数量择优推选出省级参赛作品。配合做好云南省“科技宣传周”期间的作品集中展示和宣传。

(五)2017年7—8月(暑期社会实践阶段)

广泛组织青年学生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重点突出科技下乡和科普宣传,将科技节系列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着重成果的检验和转化。

(六)2017年9—11月(国家级竞赛阶段)

“挑战杯”、“天堰杯”等国家级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之机,广泛宣传“杏林杯”的品牌内涵。对科技下乡和科普宣传活动的成果进行汇总总结。汇编参赛获奖的学术科技作品和学术科技活动标兵先进事迹,将科技节系列活动成果化。

(七)2017年11月—12月(总结表彰阶段)

集中开展青年学术科技活动标兵展示和评选活动,宣传和塑造优秀典型,营造校园学术科技氛围。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宣传和树立我校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典型,深化学术科技节内涵,扩大校内外影响。

六、作品要求

(一)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二)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6年7月—2017年6月期间完成的学生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曾获校级以上奖励项目等作品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三)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四人;凡作者超过四人的项目,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作品进行评审。

(四)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的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及医疗卫生的研究,须有卫生医药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五)参赛作品必须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六)参赛作品应突出科学性、先进性、特色性和现实意义。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七、申报要求

(一)参赛者均需按格式要求提交《云南中医学院第九届“杏林杯”学术科技节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二)项目申请书相应栏目须经本部门审核确认签章,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校团委。

(三)团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立项审批

(四)凡立项的作品均可按要求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并按期完成提交。

(五)经各二级学院初评,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分别不少于:基础医学院50件、中药学院50件、临床医学院30件、针灸推拿康复学院30件、护理学院20件、人文与管理学院15件、民族医药学院5件、信息技术学院5件。

(六)参赛的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请以作品格式要求排版打印。

八、奖励设置

(一)参赛作品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二)学术科技标兵奖和优秀指导教师;

(三)优秀组织奖。

个人奖项数量根据申报作品数量和质量最终确定。集体奖项根据参与提交作品和获奖情况等综合情况进行评选。

九、经费支持

(一)凡通过学校立项的作品,将给予100元的启动资金。

(二)凡通过学校决赛的作品,将按照奖项给予证书和奖金,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优秀奖100元

(三)凡推荐参加全省竞赛的作品,将给予500-1000元的经费支持。

(四)凡推荐参加全国竞赛的作品,将给以1000-2500元的经费支持。

(五)凡立项的作品,均提供立项证明书;凡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荣誉证书和奖金支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饶人华、李晓红

联系电话:087165918233,18787171802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16年12月1日

 

附件1:云南中医学院第九届“杏林杯”学术科技节作品竞赛类别.docx

附件2:云南中医学院第九届“杏林杯”学术科技节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云南中医学院第九届“杏林杯”学术科技节作品格式要求.docx

附件4:云南中医学院第九届“杏林杯”学术科技节项目申请书汇总表.docx

附件5:云南中医学院第九届“杏林杯”学术科技节作品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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