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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
  •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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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实施办法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迎接第六届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和第九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能力和创业精神,增强动手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树立一批具有广泛带头作用的创业典型,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立志成才,成为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增强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促进全面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竞赛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二)组织原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积极参与,符合条件,严格程序。

(三)评选原则: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作品的评审工作。设主任一人,委员若干名,由组委会根据参赛作品情况聘任(包括技术研发、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销售、金融及风险投资、人力资源、法律咨询、信息服务、创业成功人士等方面的代表),委员名单不对外公布。以作品的新颖性、实用性和经济性为基本评判标准确定作品竞赛各奖项。参赛作品经过初审、复审,通过终审答辩确定作品的最终名次。

(四)奖励原则:所有奖项均以组委会确认并公布为准,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活动内容

(一)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作品竞赛

组织我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参加创业计划大赛作品竞赛,集中展示近两年来我校青年学生开展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实践的最新成果,推选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我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作品竞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二)评选创业之星、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为鼓励教师带领和指导学生取得更多的科技创新和创业成果;激励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营造良好的育才氛围,对在科技创新和在创业计划大赛中成绩突出的学生,以及在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及创业计划方面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分别评为“创业之星”和“创业计划大赛优秀指导教师”,授予荣誉称号。

(三)校园学术科技创新系列活动

结合我校实际,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校园学术科技创新系列活动。包括“杏林论坛”、“杏林之星”成才论谈、“科技活动周”活动、大型文化科技书画展活动、“中药花卉”野外采集活动、中草药识别与标本制作展示、“李时珍杯”中医药知识竞赛、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远离艾滋·拒绝毒品”主题教育活动、“挑战杯”宣传活动、创业典型优秀事迹和个人报告会等,将创业计划大赛的宗旨和主题持续贯穿于各项赛事和活动中。

(四)总结表彰

大赛组委会将对活动期间获得作品竞赛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创业之星”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宣传和树立我校创业典型,深化创业计划大赛的内涵,扩大创业计划大赛的影响。

四、活动进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

印发创业计划大赛通知、活动方案等文件。学校成立组委会,制定活动和参赛评选方案。开展大赛培训和讲座,动员和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加作品竞赛。各分团委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分阶段、有重点的在全院师生中对参赛作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并积极为参赛团队联系指导教师。

(二)作品申报阶段

各分团委在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基础上,积极开展与创业计划大赛主题系列活动、组织申报参赛作品、创业之星评选、校园科技创新系列活动,对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进行作品初评和创业之星评选公示,择优推选参加省级大赛作品。组委会将组织各参赛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各参赛队完成组队,并填写《报名表》和《队员基本情况表》(详见《参赛指南》),并由各分团委(团总支)审核签章后统一报组委会办公室。各班级原则上至少申报两个项目。跨学院组队的,以项目负责人所在班级进行申报。各参赛团队在初评基础上进行调研并撰写《创业计划提纲》和《立项申请书》(详见《参赛指南》)。

报名结束后,组委会将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公布获得立项的团队名单,并发放创业计划启动资金。

(三)项目实施阶段

各参赛团队完成参赛作品初稿(相关要求见《参赛指南》)。各参赛团队在此期间,除了完成大纲外,还要积极准备,认真调研,为撰写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四)校内竞赛阶段

各参赛团队上报参赛作品初稿,各分团委将本学院参赛队作品申报书及其相关文字材料一式一份报组委会办公室(佩衡馆301)。

参赛组委会对各参赛队申报的作品初稿进行参赛资格审查,通过评审和指导委员会评审答辩,从符合参赛条件的计划中推出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省级竞赛。

(五)省级竞赛阶段

在评审和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修改选拔出的作品初稿,完成正式定稿。组委会将正式作品上报省级预选赛组委会,参加省级预选赛。

(六)社会实践阶段

广泛组织青年学生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重点突出科技下乡和科普宣传,将创业计划大赛系列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着重成果的检验和转化。

(七)国家竞赛阶段

在省级评审和学校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指导学生参赛作品,积极推荐并支持参加各类国家级比赛项目。

(八)总结表彰阶段

借全国和省级各类创业计划竞赛之机,广泛宣传“挑战杯”、“杏林杯”的品牌内涵。对科技下乡和科普宣传活动的成果进行汇报总结。汇编参赛获奖的创业计划书和创业之星先进事迹,将创业计划大赛系列活动成果化。评选我校优秀组织奖。集中开展创业之星评选和展示活动,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氛围。

五、参赛方式

(一)大赛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

大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以团队的形式参赛。参赛小组的人数不限(建议4—6人),鼓励跨学院、专业组队参赛 (但以学院、学生社团为单位组队参赛的,小组成员务必事先协商明确申报作品所属学院、学生社团,一般以项目发起人为主)。

(二)每个参赛小组至少配备一名指导教师。

六、作品要求

(一)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应该是针对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

具体来源有: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小组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方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作品必须有明确的方案名称和所设计的企业名称,作品应描述公司的商业机会,阐述创立公司、把握这一机会的进程,说明所需要的资源,揭示风险和预期回报,针对对象应采取的行动。(具体格式可参照参赛模板)。

(二)参赛小组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商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创业(商业)计划走入市场。

(三)所有完成的创业(商业)计划书要求有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作品格式参见《参赛指南》。

七、奖励设置

(一)参赛作品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二)创业之星和优秀指导教师;

(三)优秀组织奖。

个人奖项数量根据申报作品数量和质量最终确定。集体奖项根据参与树立,提交作品和获奖情况进行评选。

八、经费支持

(一)凡通过学校立项的作品,将给予100元的启动资金。

(二)凡通过学校复赛的作品,将给予200元的经费支持。

(三)凡推荐参加全省竞赛的作品,将给予500-1000元的经费支持。

(四)凡推荐参加全国竞赛的作品,将给以1000-2500元的经费支持。

(五)凡立项的作品,均提供立项证明书;凡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荣誉证书和奖金支持。相应的经费需在完成作品,并提交校团委确认后再予以支持。

九、法律申明

主办方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十、项目编码

(一)学校将对每个立项项目进行统一编码管理。

(二)编码将可以有效进行项目对接和落实,同时有助于后期相关科研活动开展。

(三)编码格式为CS1201001,CS代表创业计划大赛,12代表年份,01代表项目内容,001代表项目号码。

 

附件: 云南中医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实施办法.doc

      云南中医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组委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