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药大学校团委学生社团部章程
第1章 总纲
第一条 本组织名称为云南中药大学大学生社团部(以下简称社团部)。
第二条 社团部是我校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是共青团云南中药大学委员会联系各学生社团的桥梁和纽带。在云南中药大学党委领导下,由云南中药大学校团委直接指导和管理,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校内各学生社团工作积极有效开展。
第三条 学生社团是由我校在籍的本/专科生为实现共同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需求自愿组成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一切工作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四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各学生社团受社团部统一管理。
第2章 社团部组织文化
第一条 文化是一个组织顽强生存的根本,是一个组织的灵魂,是一个组织吸引人才的磁石,也是一个组织能够长久发展的动力源泉。社团部重视自身和社团文化建设。
第二条 社团部以“崇德和合,博学敦行”为核心价值观,本着“发展学生社团、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的活动宗旨,以“引导社团发展方向,规范社团建设,加强社团联系,维护社团利益”为己任,以“让社团成为每一位云中学子心中最美的家园”为愿景,以“请原谅我们存在不足,请相信我们一直在努力”为格言,以“张扬个性,展现风采”为主题,以“丰富校园文化,张扬青春激情”为宗旨,建立富有生命力的文化体系。
第三条 社团部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观,尊重思想,尊重创意,尊重人才。重视成员的品德,尊重成员的智慧,承认成员的价值,珍惜成员的感情,维护成员的尊严,提高成员的素质。
第四条 社团部带领社团,倡导社团工作的大众认同,大众参与,大众成就,大众分享。在成员行为上追求至诚、至善、至精、至美,努力达到做人做事的双重圆满。
第五条 社团部的文化具体体现到制度的制定、落实和完善上,以人性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为原则,制定科学、规范、合理、执行力强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社团部重视组织文化的传承、弘扬和创新,不断完善文化体系,充实文化内涵,并坚决维护自身文化的圣神、纯洁和光荣,在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中充分体现社联文化的本质。
第3章 社团部的运作机制
第1节 社团部的职能
学生社团部是在校团委领导下的大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学生组织。学生社团部的主要职能加强学生社团的建设,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协助学生社团为繁荣校园文化,为建设文明校园做贡献。
社团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积极、健康的活动内容和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对我校学生进行综合能力培养,以提高我校学生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
社团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校团委知道全校学生社团的活动工作,促进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的学生文化艺术活动。同时,努力地构建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保证我校学生社团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社团部的基本任务:
(一)为我校各个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协调各学生社团之间的关系,加强学生社团的规范统一建设。
(三)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学生社团与学校之间的联系。
(四)协助加强我校学生社团与兄弟院校学生社团之间的联系。
(五)督促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使学生社团的活动正常运转。
(六)为学生社团的活动工作争取必需的设备和资金。同时,学生社团的各类资
源通过社团部实现共享。
(七) 定期对我校学生社团进行考核评优,评优出“星级社团”“优秀社团”
“优秀社团负责人”和“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协助校团委全方位协调管理我校学生社团的活动工作,加强学生社团工作
管理制度建设,努力使我笑学生社团活动朝着公益化、社会化的方向发展。
第二节 社团部组织机构及职责
云南中药大学社团部的常设执行机构为主席团,下设:办公室、财务监
督部、组织部、外联部、文体部、网络宣传部。此外特别设有顾问团。
(1) 顾问团 由符合社团部顾问职位条件,热心支持社团部工作的各
院系教职工、社会各界代表及上届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对社团部及学生社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顾问团成员由社团部聘任构成。顾问团不参与社联日常事务管理。
(2) 主席团 主席团是社团部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主席助
理组成,实行民主集中制,负责召开例会,主持和领导社团部的全面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1、主席工作职责:
(1)主持社团部全面工作,主持制定社团部工作计划,及时向校团委
汇报社团部及全校社团活动情况;
(2)统一领导并监督各学生社团的工作,规范社团管理,引导社团活动,调节
社团矛盾,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不合格的社团(协会)负责人,交校
团委讨论予以撤职;
(3)召集社团部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及各社团负责人会议等重大会议;
(4)经校团委批准,签署有关社团部的各项制度、文件;
(5)决定社团部职能部门的设置和变动,规定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
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免社团部各部部长、副部长,开除工作
不合格的干事。
2、主席助理:协助主席团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3、副主席工作职责:
(1)协调主席开展活动,处理日常事务;
(2)受主席委托,全权形式是主席所具各项职权,负责执行主席团决议;
(3)监督社团部各项活动的具体工作执行;
(4)在主席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主席工作。
4、主席和副主席共同负责审批社团活动经费。
(3) 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主席团处理社团部、学生社团的各项事务;
2、负责社团部相关制度文件的制定、监督和执行;
3、协助主席团制定社联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相关工作报告;
4、负责社团部各种签到表、联系表等表格文件及证件的制作、保存;
5、负责社联、社团等各种文件进行存档管理;
6、负责学生社团的注册和学生社团工作计划、总结的审核;
7、负责社团部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和社联社团财务的管理,必要开支的统一报销工作;
8、负责例会的召开,做好各项会议的准备工作(申请教室、通知到场人员、签到)及会议记录;
9、负责社联日常考勤、培训及奖惩评比工作,并对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在大型活动中进行人员安排和整体调配;
10、安排值班,并检查值班记录做好督促工作;
12、合理分配、管理社团活动室。
(4) 财务监督部工作职责:
1、负责社联内部财务的管理和社团财产的监督管理,原则上不干涉社团资金的使用;
2、负责社团部日常必要开支的统一报销工作,社联举办的活动做财务预算;
3、负责每学年社团招新结束后,对各社团人数和会费进行统计、公示;
4、负责每三个月对各社团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以财务监督部的记录档案为准,进行社团经费的监督考核和数据的统计和公示;
5、针对财务监督考察有出入的社团,要进行留档记录,并向主席团汇报进行处理;
6、监督各社团活动进行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总结;
7、定期抽查社联社团签到表和会议记录,及时向主席团汇报情况;
8、反馈社团对社联的意见或建议及社员对社团的意见或投诉,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9、了解、掌握学生社团工作情况,把握社团管理和活动开展,提供社团发展动向的有关信息,服务、指导、监督、审查、统计和考核各社团活动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主席团汇报;
10、协助各社团健全各社团财务制度,并监督各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
11、协助组织部负责学生社团的年终考评工作;
12、负责各学生社团活动场地、设备等物资的申请和审批及活动资金的申请;
13、负责新社团的申请、初步审核及社团更名合并及注销管理;
14、负责学生社团社长换届工作的审查工作。
(5) 组织部工作职责:
1、负责社联新老干部考核评审工作;
2、负责对各社团负责人工作考核评审工作;
3、负责社团评优相关工作 ;
4、按时制作、颁发各类证书;
5、负责新社团成立资格审批工作;
6、负责监督各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并有针对性的作适当调整;
7、负责社联日常考勤、培训及奖惩评比工作,并对相关情况及时通报;
8、负责社联办公场地和活动场地的布置和美化;
9、负责社联大型活动、晚会的筹划及整体工作分工安排积极主动的定期策划社团部各种内部活动和各种交流联谊活动,拟定详细活动策划书,报主席团审批并组织开展;
(6) 网络宣传部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社团部章程,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社团部和学生社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社团部和学生社团的影响力;
2、负责开展社团部宣传工作,对社团部例会、大型活动等重大事件及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及时上传有效宣传,让同学及时知晓社团部最新工作动态;
3、负责指导、协助、监督和管理学生社团的宣传工作;
4. 负责社团部及学生社团的新闻舆论工作,采集社团新闻素材和图片并编辑上传校园网站;
5、拍摄活动照片,做好社团活动通讯稿、照片和总结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统计保存工作;
6、负责社团部贴吧、QQ群等网络资源的管理,负责社联QQ群内消息编审工作;
7、加强群相册的使用力度,负责协调各社团活动照片的管理;
8、录制社联所需各种视频文件制作社联所需的PPT,编辑和发布社团部及学生社团工作简报;
9、负责各社团条幅的悬挂和宣传物品的审批及社联内部条幅制作悬挂和宣传物品使用登记;
10、负责粘贴栏和宣传栏的管理及对各社团海报、通知以及宣传板张贴的审核、监督和规范;
11、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加强与广播站的合作,扩大社联影响力;
12、与校外新闻舆论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组织对外投稿,获得外界社团部及学生社团的关注。
(7) 文体部工作职责: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根据校团委工作总体要求,收集整理、提交社团学期工作计划;
2、负责社联大型活动、晚会的筹划及节目筹备工作;
3、负责指导和帮助各社团组织策划大型活动、组织社团活动,配合社团活动,跟踪调查社团活动。帮助打造“精品社团”,促进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4、负责组织学院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文艺、体育活动;
5、协助学校和学院做好重大节日文艺演出和各项庆典活动;
6、负责学校文体器材保管与管理;
7、关心时事,采集能体现社团主题相关的热点信息,不失时机的策划各种活动和宣传;
(8) 外联部工作职责:
1、为社团部工作获取物资赞助,并努力与这些单位和企业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2、追踪、研究兄弟院校社团工作及兄弟学生组织的发展情况,向主席团提供有关信息及对策性建议;
3、负责加强与其他院校、社会、组织的交往和联络工作;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整理收集;
4、通过与外界进行学术、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交流,引进先进文化和管理理念,努力提高社联及社团的知名度;
5、全面负责社联社团对外交流联络、礼仪接待工作及各类公共关系处理;
6、负责对各社团的外联部工作进行规范化服务、管理并引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各学生社团对外交往工作;
7、协助校团委和社团部举办大型公益性、实践性及社会性活动,促进我校公益性社团活动稳步发展;
8、关心时事,采集能体现社团主题相关的热点信息,为社联不失时机地策划组织各种活动和宣传做准备。
(九)社团部干事 社团部干事是社团部的中坚力量,是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经社团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科学选拔,对每届大一新生进行严格考核,将优秀人才吸纳为社团部干事。干事是社团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
(十)学生社团负责人 学生社团负责人是指以学生社团社长、副社长为主体的各学生社团的核心力量。是社团直接、具体的重要负责人,是社团部的重要成员,是我校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4章 社团的发起、申请、成立
第一条 学生社团的发起:
(1) 凡我院在校本、专科生或研究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云南中药大学学生社团部章程》的各项条款,均可发起申请成立学生社团。
(2) 学生社团必须有一个负责的指导老师或一个稳定的组织机构。指导老师必须由固定的在校教师担任;组织机构应该是具有管理职能或学术研究的我校正式机构,例如专业教研室、团委、学校宣传部等。
(3) 发起时必须有10人以上的参与者。
第二条 学生社团的申请:
(一)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需按以下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1、认真阅读《云南中药大学学生社团部章程》的各项条款。
2、咨询社团部成员有无成立该社团的可能性。
3、向社团部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社联提供电子版格式)
(1)云南中药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2)社团章程草案;其中应包括社团名称、目的、组织机构、社员权利义务、相应制度、章程修改程序、活动形式等内容;
(3)成立社团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
(4)发起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5)《云南中药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云南中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情况登记表》、《云南中药大学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
4、经主席团同意,可成立社团筹备委员会,进行招新等社团成立前期准备工作(时间为两周)。
5、两周筹备期结束后,向社团部办公室递交招新情况说明及社员名单,符合相关规定的,发给《社团成立登记表》。
6、将《社团成立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将该表及社团章程一式三份送交社团部、指导老师或单位、社团各备一份。
第三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接到校团委书面批准和社团部批准成立决定后,
学生社团即可宣布成立,并在社联主席团监督下选举其领导机构,社团成立时间以社联批准决定时间为准。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注册和注销
(一)学生社团应在每学年开学后的两个星期之内(9月15号之前)到社团联
合会办公室领取《云南中药大学学生社团注册表》和《云南中药大学学生社团干
部登记表》完成新学年的注册工作。以利于学校、团委、社团部更好地掌握
学生社团情况,凡逾期不进行注册的学生社团,社团部将视情况对该学生社
团提出警告直至注销该学生社团。
(二)学生社团更改名字或更换组织机构必须重新登记注册。如果要更改学生社
团名称(或组织机构),或更改活动范围的应视为原学生社团注销,新学生社团要依照《云南中药大学学生社团部章程》重新申请成立。
(三)学生社团因困难难于维持或其他特别原因,在征得大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向社团部提出解散申请,经社团部核定,校团委批准后,由社团部注销,并给予公告。
(4) 未经批准擅自成立组织活动的学生社团,社团部将责令解散,并将汇
报有关管理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五)对于严重违反校团委、社团部规章制度的社团,社团部有权进行取缔和注销。
第5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1条 对学生社团坚持“支持多一点,限制少一点”的原则;
第2条 实行社团分类、部门分工管理办法;将社团分为:文学科技类、医药学术类、体育竞技类、公益实践类、娱乐休闲类、艺术团六类,分别由办公室、财务监督部、组织部、外联部、网络宣传部、文体部负责管理。(具体分类见社联工作职责分配表)
第3条 对社团的工作实行“首任责任制”;各部门安排具体成员管理具体社团,社团一切工作由其指导,一切过失都将追究其责任。
第4条 学生社团必须服从社团部的监督管理。
第6章 学生社团活动的管理
第一条 学生社团活动宗旨
(一)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无关的活动;各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学生社团联合总会及团委的监督,服从学院工作的全局安排。
(二)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全面成才的目标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富于开拓精神的校园科技、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活动。
第二条 学生社团活动的种类
(一)社团文化节。
(二)社团的常规活动。
(三)极具特色、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团活动。
第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的经费来源
(一)社团活动节的经费来源——团委活动经费+社会资助
(二)社团常规活动的经费来源——社团会费+社团自筹资金
(三)极具特色、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团活动经费来源——团委活动经费+社团会费+社会资助
第四条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按照学生社团活动审批程序进行,及时申请、开展、总结。
第7章 学生社团活动审批程序
第一条 学生社团在每学年开学之初应向学生社团联合总会递交本学年工作计划(包含:活动形式、大概时间、地点、经费预算等)。
第二条 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必须学生社团联合总会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及预算经费报告,需使用学院公共场所的需提交场活动场地申请表;经社团联合总会上报校团委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三条 两个以上(含两个)社团联合举办活动,必须事先向学生社团联合总会提交社团联合活动的申请,并把联合活动方案提交学生社团联合总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四条 凡组织跨校级的社团活动,必须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团联合总会上报院团委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 各社团活动应有书面总结材料或照片资料交学生社团联合总会存档;学期末应将本学期的活动总结及财务收支状况报学生社团联合总会,以上材料将作为社团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学生社团举办集体出游、社会实践、外出考察学习和交流等校外活动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社团须在活动举行一周前,提交活动申请报告,活动申请须经指导老师审核签署意见,上报学生社团联合总会备案,经院团委批准;学生社团活动必须由指导教师带队前往。
活动流程图:
注:活动总结必须在活动第二天12点之前交给网宣部;在一周之内报账。
凭发票到财务监督部报账
活动总结(通讯稿、照片、评分表)
活动执行
主席批准
相应社联部门成员
活动策划方案和活动
申请表(经费预算)
(2) 活动结束后,社团须及时将详细活动总结、财务报告以及活动安全情况报告交至学生社团联合总会。
网宣部上传新闻稿和活动备案
监督、评分
第8章 学生社团的评奖评优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对社团的科学、高效、有序地管理,提高社团活动质量,培养社团竞争意识,营造良好的社团发展环境。校团委、社团部每年五月至六月对我校所有的学生社团开展年度评优评奖工作。
第二条 我校的社团评奖评优工作讲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社团部推出“星级社团”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评学生社团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以“三个代表”“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理论指导,以“丰富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根本宗旨。
2、在云南中药大学校团委、社团部注册的云南中药大学学生社团。
3、社团有规范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
4、学生社团部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二)评审规则
学生社团星级评定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优”的方针,按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采取积分制的办法评审。
各学生社团的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加分或减分。具体规则如下:
学生社团的基本要求:
有完整的社团档案和章程。(10分)
有代表本社团的会旗会标和口号。(10分)
具有有科学的组织机构。(10分)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10分)
配备有指导教师,并能有效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10分)
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帐目,并能配合社联监督管理。(10分)
对自己开展的活动有详细的记录和总结。(10分)
具有每学期的工作计划。(10分)
具有每学期的活动计划。(10分)
每学期需至少办三次活动。(10分)
2、活动内容:
学生社团的每次活动,应提前3天将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级内容上报社团部以便于社团部指派人员进行评分。
(1)每次活动参加人数得分=实际参加会员数/注册会员总数×50分(包括例会,但例会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2)每次活动的秩序。(20分)
(3)每次活动的气氛。(10分)
(4)每次活动的影响程度。(10分)
(5)每次活动的意义。(10分)
3、宣传内容:
(1)在学院相关网站上报道宣传。(20分)
(2)在校级报刊上报道宣传。(20分)
(3)在合法正规的网站上积极的报道宣传。(20分)
(4)在其他影响力高于校刊的报刊、杂志、图书上报道宣传。(30分)
(5)在电台、电视台上报道宣传。(30分)
4、其他内容:
(1)学生社团注册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以超过部分人数×50%为所加分数。
(2)学生社团在校内的知名度,加分不超过100分。(社团部会以调查问卷形式向广大同学随机调查,根据有效问卷反馈情况加相应分数)。
(3)学生社团有创新思想、发展远见、做出重大改革,并能对社团发展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相应加分不超过80分。
(4)学生社团积极配合社团部工作或有其他特殊贡献,相应加分不超过100分。
5、减分内容:
(1)社团在工作中出现问题,或社团部接到举报,经查惩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后果和影响程度相应减10-100分。情况恶劣的给以不参评处罚。
(2)社团负责人及干事工作中出现失误,视情节轻重形影减10-50分。
(3)社团与社团之间出现矛盾,视情节轻重、后果和影响程度相应减10-100分。情况恶劣的给以不参评处罚。
(4)社联例会缺席减分=出席次数/学期总会议次数×50分。
(三)PPT风采展示。(100分)
根据第二项综合评分成绩,按社团类型比例(根据每年社团情况进行调整)选出前20名的学生社团,进行PPT风采展示评比。学生社团星级评定须有PPT风采展示评比,最终确定社团星级,社团PPT风采展示是了解社团文化、内部建设、活动开展效果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类 别 |
社 团 |
入选比例 |
文学科技7个 |
启航演讲协会,《晨钟》文学社,英语俱乐部,美术书法协会,大学生记者站,云中广播台,杏林读书协会,估计研究协会 |
2个 |
医药学术8个 |
绿色营地药用标本社,疑难病症协会,中西交流协会,民族医药协会,研究生精诚协会,针灸推拿协会,百合之家中医养生协会,中医护理 |
3个 |
体育竞技9个 |
学生网球俱乐部,足球社, 乒乓球爱好者协会, 排球协会, 溜行部落,篮球协会,裁判协会,龙行双节棍协会,羽毛球协会 |
4个 |
公益实践9个 |
新长城自强社,茵陈环境保护协会,野生生物保护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挑战者联盟,大学生创业实践协会,大学生就业协会,心理协会,电脑爱好者联盟 |
4个 |
娱乐休闲11个 |
茗茗之中茶艺苑,D-zone街舞,罱心指恋花卉工艺社,紫影美容协会,棋牌协会,大学生电影协会,梦之队戏剧表演社,纸鸢蓝动漫社,火之舞lading campus ,Cassiel美体健身协会,正负逆冲摄影协会 |
4个 |
艺术团 7个 |
合唱团,舞蹈队,礼仪队,国旗护卫队,脉搏乐队, 七彩风社 |
3个 |
注:入选比例根据每学年社团活动情况定。
(四)授星等级
评定级别为:优秀社团,三星级社团、四星级社团、五星级社团。最高为五星级社团。根据PPT风采展示评比得出的分数排名,给参评学生社团授星。
五星级社团 2个
四星级社团 3个
三星级社团 5个
优秀社团 10个
(五)奖励办法
1、给获得“星级社团”及“优秀社团”称号的社团颁发奖状及奖金。
2、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布、宣传、表扬“星级社团”及“优秀社团”。
3、在校内报刊、广播上介绍宣传“星级社团”。
4、给以获奖的20个社团社长颁发“优秀社团负责人”荣誉证书。
5、给以获奖的20个社团相应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社团指导老师”荣誉证书。
第9章 学生社团及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学生社团是广大学生增长知识、培养能力、拓展素质的重要园地。学校鼓励并提倡学生社团开展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体育锻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第二条 学生社团有监督社团部的活动工作,并提出建议、批评的权利。
第三条 学位社团有独立行使内部管理的权利。
第四条 学生社团有配合校团委、社团部工作的义务;学生社团必须服从学校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必须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违背宗旨进行活动,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丰富社团文化,为社团会员的全面发展、社团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六条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有享受学生团员干部同等待遇的权利。学生社团及其主要负责人享有评选和本评选“优秀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权利。
第七条 学生社团社长是社团的会员之一,是社团的代表和管理者,也是我校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社团负责人的权利:
1、有代表社团,在社团部和所在社团制度规定下组织管理所在社团的权
利;
2、有组织所在社团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参加社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自由发表见解的权利;
4、有参与社团部重大事项管理的权利。
(三)社团负责人的义务:
1、必须遵守社团部和所在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实践社团部宗旨;
2、必须按时参加社团部召开的会议,汇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
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执行社团部的各项决议;
3、社长有接受社团会员和社团部监督和制约的义务;
4、社长必须坚强自身修养,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成为广大会员表率。
第10章 学生社团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凡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均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专长,申请加入一个或多个学生社团。
第二条 申请加入某一学生社团的学生,必须承认《云南中药大学学生社团部章程》和该学生社团的章程,认真仔细填写《云南中药大学学生社团会员登记表》后,方可成为学生社团的正式成员。
(一)学生社团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学生社团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在本学生社团内部有选举权、本选举权和表决权。
3、对本学生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监督本学生社团学生干部和工作人员,如有问
题可直接上诉社团部,并要求给予明确答复。
4、会员有退出本学生社团的自由,并办理一定的手续。
(二)学生社团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学生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并在其中认真学习,努力工作,
完成学生社团交给的任务。
2、发挥自己的专长,热心帮助同学,服务教学、科研,奉献社会。
3、需要交纳会费的要足额交纳会费,确有特殊困难的,经社团部研究也
可免交会费。
第11章 社团部组织纪律
第一条 大学生社团部重视自身建设,严格要求所有成员,加强自我学习、自我管理,不断提高服务社团和广大会员水平;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社团部主席团、各部门成员以及各位社长必须遵守社团部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长期不履行有关规章制度或违反校纪校规者,社团部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 社团部主席团成员如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社团部常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团委老师同意后方可辞去相应职务,并报校团委备案。社团部主席团成员因故被免职或辞职后,从社团部会员单位或主席团下属部门中选举或民主协商产生新的主席团成员。社团部主席团下属部门成员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社团部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辞去相应职务。
第三条 社团部定期召开社团部常务会议和社团例会,传达、部署学校关于社团工作的精神和任务,部署安排阶段性的社团工作,交流反馈有关社团工作的信息。社团部成员级社团负责人必须遵守社团联章程和条例,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长期不遵守有关章程、条例或违反校纪校规者,经社联内部表决多数通过,做出处理。
第四条 需要表决的会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制。表决方式由主席团根据会议需要决定。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该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方为有效。重大决议的表决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一般性决议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12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有社团部主席团根据学校相关章程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修订后的章程要提交校团委讨论认可后具体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可由社团部各部门请示主席团和校团委后,实施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并及时想各社团通报。
第二条 有三分之一的社团成员提出修改或补充章程的要求时,可由社团部主席团讨论修改。
第三条 本章程施行之前成立的学生社团,应于本章程实施之日起一周内,向校团委、社团部重新登记注册;之后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先申请成立,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成立。
第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云南中药大学社团部。涉及具体工作事项,根据章程,社团部制定相应制度和实施细则。
云南中药大学社团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第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